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乔欣) 5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陈东昌出席。

会议依次听取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玉树藏族自治州动物防疫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及海南州、黄南州、门源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变通规定审查情况的汇报,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准备及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情况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议案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的汇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汇报,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