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路径

宋 洁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是人类社会世代追求的美好期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青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着力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路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科学内涵

(一)共同富裕是“共同”与“富裕”的统一

就共同富裕的主体而言,共同富裕是“共同”与“富裕”的统一。 “富裕”从根本上讲是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富裕是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就没有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精神财富的不断积累,就无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一是指主体范围上的共同,即全体社会成员既要参与“做大蛋糕”的主体力量,又是成果共享的主体对象;二是指时间次序上的非同步性,即不同区域“共同”富裕的实现,既体现区域特质,又以综合发展指标为衡量标尺,是各区域特色优势条件的最大化,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共同”是全体人民对于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相对于两极分化而言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对于财富的占有程度,是相对于贫穷而言的。“共同”和“富裕”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二)共同富裕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

就共同富裕的目标而言,共同富裕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由于分工的出现,人类的生产活动分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实现共同富裕绕不开三个递次深入的关键问题,富裕的问题、共同富裕的问题、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物质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也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但并不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精神生活将是决定人们富裕和幸福程度的一个关键因素。共同富裕是一个包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体现社会成员各方面生活富裕在内的综合概念。实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指物质上要富裕,精神上也要富裕,两方面要平衡发展、相互促进。物质富裕体现的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能力达到高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有力体现,而精神富裕体现的是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能力达到较高水平,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有力体现。

(三)共同富裕是“共建”与“共享”的统一

就共同富裕过程而言,共同富裕是共建与共享的统一。共建注重过程,强调依靠全体人民勤劳致富,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共享强调结果,强调经济发展的成果应当被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是共同富裕的目标指引。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辛勤劳动和团结互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共同担负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是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一体两面,既不等同于本质上只是共同生活的原始社会的“共享共劳”,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应当从“先富带动后富”拓展到“共建共享共富”,共同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四)共同富裕是“尽力”和“量力”的统一

就共同富裕的要求而言,共同富裕是“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统一。“尽力而为”指的是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人们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的主观能动性,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彰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量力而行”指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从客观实际出发,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将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充分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强调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出击,找准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各项短板,抓好具体领域工作中的重点,并在始终强调制度化建设的前提下深入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尽最大可能去满足全体人民更多方面更高层次的多元化生活需求。虽然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现实的发展水平、富裕程度和共享程度距离共同富裕的目标仍相差甚远。因此,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在立足实际与开拓创新中做到“尽力”与“量力”二者的统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实践路径

(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提高富裕程度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最根本的任务依然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做大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同时要坚持就业优先。就业是收入的根本,我们历来提倡勤劳致富,需要围绕充分就业、经济增长找到一种平衡,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经济结构。再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既要积极作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创新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根本动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产力更快更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远目标,要充分预估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过去不同,现在不仅要追求经济增长这个单一目标,而且要追求发展与共享双重目标,因此要平衡好发展与共享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增长与分配之间的关系。通过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施策、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富裕程度。当前,青海必须坚持把新发展理念作为行动先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眼于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发挥青海特有资源禀赋和特殊优势,找准定位,明确思路,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四地”为支撑,构建体现青海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走符合青海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同时,青海要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要求聚焦于经济数量的增长之上,将发展的目的回归到人本身,以人的发展与进步来衡量。这就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更加注重包含智力、健康、道德、品质、素养、个性等全方位的发展,注重发挥人的创造性和才华的施展,实现人的自主与精神富足。

(二)分阶段逐步推进共同富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的目标,需要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而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就决定了共同富裕是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的,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可以实现的。新发展阶段,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是推进共同富裕的破题之处,有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需求。

其一,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在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不能只是单向要素流动,不能只有农村的劳动力流出去,农村的存款流到城市里,农村生产的各类农产品流向城市,这些都是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现在急需形成各种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因此,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破题之处在于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的土地,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收入。在青海发展的当前阶段,要提升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加强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通,释放土地的生产价值,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助力农民增产增收。要强化产业衔接、融合发展,注重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有效带动群众致富,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同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还要解决进城农村劳动力和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提高就业稳定性,促进消费,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其下一代能够更好分享优质教育资源。其二,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是平衡区域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又要实施必要的区域发展政策,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大对落后、偏远地区扶持力度,为这些地区后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在青海发展的当前阶段,要通过生产力的优化布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青海能源、生态旅游、有机农牧业等资源禀赋,在生产力源头上提升青海发展动能。同时,要改革与调整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公共财政的支出,更多向青海农村、落后地区和弱势人群倾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其三,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是要坚持和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特别要让低收入者所拥有的禀赋能够更好地实现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同时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在青海发展的当前阶段,应该关注相对贫困问题,要构建治理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筑牢共同富裕的基底。在收入差距之外还应关注工资差距与财产差距,财产性收入差距已经成为带动整个居民收入差距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三)健全民生保障制度,扎实推进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对象是全体人民,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少数地区的富裕。当前,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仍然较为艰难,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青海发展的当前阶段,发展底子薄、任务重、发展不足仍然是现实之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青海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是“提低”,即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财产积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其中最重要的还是更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下好促进共同富裕这盘大棋,“提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制胜之要。如果只是缩小中等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的差距,不能让低收入人群富裕起来,无法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只有他们将来都能成为富裕群体,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真正得到实现。青海促进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帮助低收入群体通过勤劳致富挣到钱。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科学创新就业促进政策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发展能力和发展素质,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其二,增强低收入群体抵御风险能力,替其省下钱。改革和调整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公共财政的支出,公共服务政策倾向低收入群体。其三,兜好低收入群体民生之底,增加转移支付。在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下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改进低保制度,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提高农村老年养老金水平、大病人群的生活补助,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照顾津贴制度等。

(作者为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藏地区生育文化变迁及政策支持研究》(21XRK0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