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

郝 炜

说到诚信,有两则故事十分感人。

公元762年,“诗仙”李白的生命在安徽当涂走到了终点。当地人谷兰馨向李白承诺,愿捐出自家位于谷家村的良田,以作诗人长眠之地,同时,谷氏一族还将世代守护墓园。在李白去世后,这个家族因为这句承诺,守护李白墓园超过千年,到谷常新,已是第49代。

一诺千年,这正应了“诗仙”自己的诗:海岳尚可倾,吐诺终不移。

陈廷海是湖北省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村民。2006年6月,他负责把村民上百万斤油菜籽售卖给一家油脂厂、因这家油脂厂老板突然不见踪影而背上98万元债务。对此,他立下誓言:砸锅卖铁也要把钱还上。此后17年里,为偿还210户乡亲的欠款,他和妻儿勤劳苦作、省吃俭用,风雨践诺。

17年,陈廷海跑出一场诚信是金的“马拉松”,被称为“信义老农”。

谷氏一族和陈廷海以及很多和他们一模一样的人,用自身修为生动展现了古往今来无数中国人以诚立身、守信践诺的精神风貌,让我们对做事先做人、做人必诚信有了更真切的感受。特别是在一个人遇到事情的时候,应该抱有和他们一样的义利观。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对商家而言,诚信是黄金资产。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让我们再一次呼吁诚信、建设诚信,在打假、维权中传播诚信文化,以“天天‘3·15’”的韧性努力,直面诚信缺失、公德失范,清除“失信”这一社会公害,减少短视行为,守护契约精神,优化消费环境。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亘古至今,诚信滋润社会运行,涵养个人心灵,铸造商家金字招牌,支撑社会公序良俗。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不管环境如何变化,诚信永远是景行行止的道德品质、安身立命的道德标尺。今天,真诚做人、守信做事,已成为绝大多数人的“习惯使然”“自然而然”,其也应该成为那些不讲诚信、不守信用者的自觉追求和扎实行动。毕竟,损人利己,令人不齿;得一时之利,不是初衷;声誉无存,又何谈个人或商家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是今年工作重点之一,要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都需要我们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用“消费放心”提振“消费信心”。诚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加强诚信建设,必须用制度保驾护航,把道德伦理的柔性规范与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我们要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社会共治,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共促消费公平,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让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动能更加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