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两会特别报道 PDF 上一版 下一版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宝恩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历经8年艰苦卓绝的持续奋斗,青海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21年以来,我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乡村振兴“八大行动”为牵引,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整合加强。选派1716名第一书记和3505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各级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研究制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出台36个行业配套政策,保持普惠性政策连续稳定。

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脱贫群众通过发展到户产业实现稳定增收。4.99万脱贫人口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实现人均年收入2万元以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规模年均突破20万人。编制省级和25个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87万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7%以上。调整优化医保政策,脱贫群众安全住房保障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提升至80%和94%。

建成牦牛藏羊标准化养殖基地30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达到33个和180个,乡村旅游接待点发展到2325户,1622个脱贫村光伏产业收益年均达30万元,28.3万脱贫人口拿上了“阳光存折”。累计选取425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稳妥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8个县市开展乡村治理试点。

江苏省15个县区与我省15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建立结对关系,协作帮扶范围拓展至8个市州全覆盖。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由脱贫攻坚期的4.07亿元增加到8.59亿元。协作共建工业园区4个、农业园区8个,引进江苏企业21家。两年累计完成消费帮扶2.85亿元。建立健全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4650名农村劳动力依托江苏资源实现就业。推行名院名校“大组团”和专家博士“精英团”帮扶模式,培养了一支带不走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