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处置5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本报讯 (记者 罗珺 通讯员 陈文魁) 记者近日从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海东市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推进,通过全方位筛查线索、多角度研判案情、关键点突破办案等举措,今年成功办结5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为落实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生态环境及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海东市成立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海东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多方位细化生态环境损害适用范围、赔偿范围和工作程序,配套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协调沟通,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网络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召开磋商会,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完成了青海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固体废物、青海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等5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所有案件均一次磋商成功并签订相应协议。5起案件通过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方式,累计可恢复治理受损害土地5287.37平方米,处理处置固体废物8481立方米,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