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四个一”机制 “监督前哨”守护群众利益
——河南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化”建设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社会能否实现长治久安,与人民群众对基层权力运行情况满意程度有很大的关系。
近年来,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实地指导,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充分激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活力,发挥好“监督前哨”作用,切实守护好群众利益。
“面对村级民主监督乏力的难题,今年,我们以村社干部规范行权、纪检委员规范履职为主线,创新探索实践一名委员抓监督、一套流程促规范、一单定责盯重点、一个闭环强监管的‘四个一’工作模式,以期能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多杰仁增介绍说,自实施以来,信访举报件明显减少,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个身份 从参与监督到主动作为
2020年12月,河南县按照规定程序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29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43个,实现了全县各村(社区)监督机制“全覆盖”。把一批老党员、离任村(社区)干部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群众纳入监督委员会,并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为纪检监察联络员,使其具有双重身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协调县政府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资报酬,有力有效激发了成员工作动力。各成员从参与监督到主动作为,对“我是谁、监督谁”的问题逐渐入脑入心,始终紧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两委”干部,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履行好对村务、财务管理情况实现有效监督的职责。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县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在六个乡镇、村社核酸检测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要卡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全县39个村4个社区党员、村干部履职尽责,督促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一个规程 从“门外汉”到“业务通”
7月5日,走进优干宁镇荷日恒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仲克吉的办公室,一本《河南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放置在办公桌正中间,上面留下了不少勾勾画画的重点,字里行间用文字、图标等形式,清晰明确村(社区)行权事项的规范流程、村集体经济、惠民政策等多个重点监督事项。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为全面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监督执纪,今年1月,县纪委监委开展基层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藏汉双文版),相继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民语办复核、县委常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审议。《工作规范》系统涵盖了加强和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现实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与推进要求,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六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将《工作规范》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印发,成为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规范履职、严格履职的指南,真正解决了“监督啥、怎么做”的问题。
赛尔龙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伟凡表示,村务监督委员会长期面临着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困境,监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偏弱。《工作规范》的印发,成为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规范履职、严格履职的指南,也成为督促村级监督机构履职的重要方式方法之一。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来说,有方法、有举措;对乡镇纪委督促履职来说,有抓手、有办法,一举两得。
一张清单 从监督模糊到明确重点
为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职责,聚焦监察监督、聚力群众监督,全县明确村级监督议事6类范畴,涉及基础设施完善、养老社保办理等牧民合理诉求是否落实;低收入牧户、生活生产困难对象帮扶等群众实际困难是否解决;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出让等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村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办理质量等村“两委”班子承诺事项是否兑现;以及村“两委”为民办事,是否公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和对牧民合理诉求不解决不落实等问题事项。
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开展走访等方式,全县各村级监察联络站广泛征集、受理牧民“议事”申请,研究确定事项,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村“两委”,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以此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秉公用权、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基层监督。柯生乡次汉苏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彭毛才让说:“通过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对村务工作进行公开,对村‘两委’进行监督。监察联络员平时除了‘坐等反映’,还‘主动出击’,利用空余时间,上门收集议事申请,有效化解了一些由于不知情所产生的矛盾,有效消除了村民对村务活动的各种猜疑,从而减少了因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互相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
一个流程 从监督断层到链条监督
如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两委”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健全“村级监察议事”办理情况民主评议机制。根据办理时限,由村主要负责人在当月“村级监察议事会”上通报办理情况,村级监察联络站组织牧民代表、党员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办理结果满意的,视作了解;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督促重新办理。
通过“链条监督”,解决了“干部说了算,群众靠边站”的现象,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迈进。宁木特镇周龙村2022年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是村内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的指导下,对项目前期谋划、中期招标、后期实施等全程监督,并且定期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报项目建设财务支出、建设进度,并在“三务”公开栏中进行张贴,接受民主评议。乡镇纪委也积极发挥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对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委,县乡村三级纪委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形成监督链条,进行全面监督。
河南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四个一”工作模式,将村(社区)事务进行“清单式”监督,将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贯通协同、有机统一,体现政治性、方向性、基础性与长期性,提高了监督质效,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切实守护了群众利益,群众满意程度得到很大提升。
(河南县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