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2年6月24日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