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公安破获 全省首例自洗钱案件

本报西宁讯 (记者 倪晓颖) 记者日前从西宁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郭某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一案时,发现其涉嫌自洗钱犯罪,经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办案,最终于6月9日顺利破获全省首例自洗钱案件。

2021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明知自己及其公司不具备销售城北区金座长岛阳光城小区、城西区金座唐道驿小区、城中区红星天铂小区、城西区红星天厥小区房产资格的情况下,以认识销售人员能取得优惠房价为由,通过“以新资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与被害人钟某福、李某成、更尕元某、丁某龙、申某鹏、刘某某等35人签订购房协议书,骗取被害人购房款,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在骗取被害人购房款过程中,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郭某利用其司机雷某盛银行卡账户收取被害人赃款。

犯罪嫌疑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利用购房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后,为掩饰、隐瞒自己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转移资金等行为,构成自洗钱犯罪。目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已对郭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