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国内要闻 PDF 上一版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下述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补登公告。

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元) 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 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代垫费用等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代垫费用等合计 抵(质)押物及保证人

民和县关家河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3,950,000.00 25,798,535.75 89,748,535.75 关家河滩电费收费权质押;民和海源水电站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质押;华夏金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倪日柱、龚林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民和县关家河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2,350,000.00 14,639,014.43 46,989,014.43 关家河滩水电站土地、厂房、设备抵押;关家河滩电费收费权质押;倪日柱、龚林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民和海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54,478,464.30 184,478,464.30 关家河滩水电站土地、厂房、设备抵押;关家河滩电费收费权质押;倪日柱、龚林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民和县关家河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0,331,522.68 32,833,076.50 63,164,599.18 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和海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倪日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组包或单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或异议。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971-6157103;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93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603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