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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创新推行全面从严治党 “4+N”责任监督工作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李雪萌) 近日,记者从果洛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了解到,为了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果洛州委出台了《关于推行全面从严治党“4+N”责任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州范围内探索推行“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据了解,果洛州明确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安排部署任务、研判政治生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听取汇报工作情况、同级监督廉情抄告等举措,加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四责”主体的协同发力,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统筹建立“四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纪律监督重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重在紧盯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情况,派驻监督重在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发挥前哨作用,巡察监督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震慑。同时,找准依纪监督和依法监督的共同点,明确适用对象、适用情形、适用方式,充分发挥各项监督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等措施。通过明晰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组织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职能监督等11类监督责任主体和职责定位,确保各监督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更好聚合监督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