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特别报道 PDF 上一版 下一版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党代表,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宝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生活水平全面提升。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196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04元,年均增长36.8%,“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

二是基础条件日益改善。30.2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客车通达率达100%,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广大农牧民住进砖瓦房、喝上放心水、走上小康路。

三是基层治理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不断增强,乡村治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持续提高,村集体经济全面“破零”,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四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全国率先开展“精神脱贫”,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意识显著增强,发自内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点工作。

一是衔接实现平稳有序。各级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新一轮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5221人,构建形成以“1+5+7+N”政策体系。

二是脱贫成果全面巩固。80.6%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021年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牧民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聚焦重点推动工作。全省15个原深度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确定了10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在去年39个乡镇、225个村开展试点基础上,今年再选取200个村推进试点建设。

四是协作帮扶开创新局。江苏在继续帮扶西宁和海东基础上,与我省15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建立结对关系,协作范围之广、帮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五是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