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增12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本报西宁讯 (记者 贾泓) 4月12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2号通告和第23号紧急通告,通告4月10日西宁市新增的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4月11日西宁市新增12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4月11日,西宁市新增12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为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目前,正在对此12名阳性人员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

4月10日,西宁市新增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3、14、15号,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通告提示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与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包括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电话报备。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好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