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分别督察海南州海北州汇报会召开

本报讯 (记者 宋明慧) 3月22日,省第四、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督察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汇报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第四督察组组长尼玛卓玛,省政协副主席、省第五督察组组长杜德志分别在海南州、海北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省委省政府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协调联动、通力配合,扎实开展督察工作,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

会议强调,这次督察是“十四五”关键时期的首轮督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南州、海北州要把此次例行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将其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要严禁整改“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以停代改”,更不能要求企业临时性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