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放购房人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

各购房单位及个人:

2020年5月26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单位申请,裁定受理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同日指定青海西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前期未申报债权的购房单位及个人的权益,现开放再次申报。申报应在2022年6月15日前,向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逾期则视为放弃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律师 13897440944

石律师 15297216171

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