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打造具有 青海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本报西宁讯 (记者 倪晓颖) 2022年,省民政厅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2021年,我省实施了国家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优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投入资金1.2亿元为全省9.9万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城乡统筹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投入资金3.7亿元,实施养老服务设施能力提升、居家式老化改造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改扩建项目,逐步形成了以城市呼叫服务圈和农村互助服务圈为核心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2022年,我省将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农牧区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困难老年人家庭式老化改造等措施,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新建、改建16个嵌入式小型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建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立农村牧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年底前,力争每个县级地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25%,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1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合老化改造。

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所有运营的养老机构全部达到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改革,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动构建“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探索推动省养老服务中心与省福利慈善医院转型发展,建立省级医养康养联合体,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