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郭超(身份证号:4123261975XXXX3313):你与我司2018年2月24日签订了租赁合同,由于你两年未按合同交房租,造成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我司多次向你通知无果,现登报声明:限你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7日内处理合同解除事宜,逾期我方将依约处理。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3709700092

青海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