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地方标准已正式实施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10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DB63/T 2486-2025)地方标准近日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该标准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系统明确了我省农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相关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等级划分、项目构成及定额标准等,全面覆盖了取水构筑物、净水厂(设施)、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等关键环节。标准结合青海高原特点,引入海拔、工程使用年限、材料运距等多因素调整系数,同时附有典型计算案例,使标准更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与使用,有助于做好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也将有力提升供水工程运行可靠性,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
今后,省水利厅将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标准宣贯工作,推动标准落地见效,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