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马文祥 黄欣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推进自我革命,必须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党性强,就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党性弱,就容易被消极和错误的东西所侵染,久而久之“气血不足百病生”。党性丧失,则必然蜕化变质、走向党和人民对立面。实践表明,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因此,必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置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来审视:它不仅关系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效,更是党不断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在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党的自我革命具有内在统一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党的自我革命,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同源性,共同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是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而党的自我革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正是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唯有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才能使自我革命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唯有秉持实事求是,将科学决策与真抓实干作为衡量政绩的要求,才能使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避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事实上,正确政绩观为党的自我革命校准了政治方向,注入了价值灵魂。唯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实践中,才能真正检验干部是否树牢了正确政绩观,彰显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党的自我革命是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动力。自我革命就是对着问题去的,讳疾忌医是自我革命的天敌。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脱实向虚”,有的信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有的喜好面子摆排场,不遗余力造声势、垒盆景;有的重唱功轻做功,光喊号子不拉纤,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这些务虚功、摆花架子的行为,根子在于党性不纯、宗旨不牢,本质上是背离了“实”字,不仅贻误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更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恩格斯指出:“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自我革命要求党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肃清“官本位”思想,树立为民意识,真正同人民群众干在一起、苦在一起、累在一起,苦群众之艰辛,甘群众之收获,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的自我革命在干部队伍建设领域的具体展开。党的自我革命并非抽象的政治宣示,而是一项涵盖思想净化、组织淬炼、制度完善、作风纠偏的系统工程。政绩观的校准与重塑,正是这一系统工程在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的深化与落实。“每当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加强学习。”从去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到今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是要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民造福;砥砺初心使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回答好延安“窑洞之问”,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时代答卷。我们要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以作风建设保障改革攻坚,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以严惩腐败为经济发展清障护航,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能,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实践着力点。党的自我革命要落到实处,必须找到贯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有效载体。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明确指出了创造政绩的根本路径,更蕴含着对政绩观的价值内核与实践逻辑的系统性要求。树牢正确政绩观,既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又是作风的集中反映;既关乎领导干部的为政自觉,又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走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植根于中华民族“民为邦本”的治国智慧,熔铸于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发轫于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科学理论,最终指向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实践。当领导干部真正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作为衡量政绩的尺度,就能在推动发展中避免“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在深化改革中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干实绩交出合格答卷。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

从认识论层面审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场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深刻变革。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做一个“实践的唯物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这一论断,讲的不仅是认识方法,更是一种工作态度。革命者必先自我革命,必先有更加坚定的自我革命意志和行动。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政治上抓住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关键,从理论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规律,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统一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中,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在政绩观领域的创造性转化和升华,深刻表明唯有在思想深处确立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方能自觉抵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从方法论维度分析,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严密的制度体系作为刚性约束。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保证。一方面,要通过建立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潜绩”权重,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以制度化力量引导领导干部从“急功近利”的路径依赖中解脱出来,转向“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另一方面,那些让人摇头的“政绩工程”,大都是少数党员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的结果,其实质是政绩冲动、不讲科学,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未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决策科学是最大的效益,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通过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作者单位均为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