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萧柳)记者从西宁市政府获悉,从2009年1月起,西宁市坚决杜绝粘土砖产品流入市区内建筑市场,对于继续使用的,市建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凡未取得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建筑市场。
10月28日,根据副省长、西宁市市长骆玉林日前对部分企业《新型墙体材料在西宁市推广应用情况反映》做出批示的精神,西宁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批示精神,市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西宁市《关于限期关闭粘土砖厂和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决定》等规定,禁止在市区建筑市场使用粘土砖。要对市区内建筑市场使用粘土砖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管工作,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节能法规、设计标准和省市“禁止使用粘土砖”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不得选用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材料和产品;在项目设计中杜绝使用粘土砖、无产品认证标志或无新型墙材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和设计,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律不予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限期关闭粘土砖厂和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决定》精神,从2009年1月起坚决杜绝粘土砖产品流入市区内建筑市场,对于继续使用的,市建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
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检测力度,凡未取得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建筑市场,保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市经委要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高度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不断增加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品种和种类,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对未经西宁市关闭市区内粘土砖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确定而擅自建设的免烧砖生产企业,按照《西宁市关闭市区内粘土砖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西宁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生产秩序的通知》精神,依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